10月19日,內蒙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公布了一批重點民生領域“鐵拳”整治行動典型案例,其中包含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某水泥集團包頭某有限責任公司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的水泥案。
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某水泥集團包頭某有限責任公司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的水泥案。
2023年2月10日,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某水泥集團包頭某有限責任公司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的工業產品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0.29萬元、罰款人民幣23.16萬元,罰沒款合計人民幣23.4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2023年3月10日,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對當事人生產的P.O42.5普通硅酸鹽水泥產品,氯離子項目不符合《通用硅酸鹽水泥》標準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生產的該批次不合格P.O42.5普通硅酸鹽水泥批量為1000噸,收到檢驗結果時已銷售該批號產品88.02噸,已銷售的88.02噸,由個人購買,已用于硬化路面。當事人生產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普通硅酸鹽水泥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的工業產品的違法行為。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水泥是國民經濟建設的重要基礎原材料,廣泛應用于土木建筑、水利等工程,推動水泥行業高質量發展,對鞏固壯大實體經濟根基,提升產品質量水平,維護市場秩序具有重要意義。
來源:內蒙古市場監督管理局